隨著我國城市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城市人口快速增加,生活垃圾等固廢處理設施建設存在巨大增長空間。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是指防止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并充分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活動和措施,廣義上包括收集、運輸、回收、處理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并在上述過程中進行監測和管理活動。
城市生活垃圾在環衛局等主管部門統一調度下運輸至垃圾中轉站,在中轉站中經壓縮處理后通過水路、陸路等方式運送至生活垃圾處理場(廠)進行處置及資源化利用,包括廢品回收及再生利用、生活垃圾堆肥、填埋、焚燒等。
填埋是主導、焚燒快速發展、堆肥處理萎縮直至消失。目前,城市垃圾資源化及處置技術包括衛生填埋、焚燒、堆肥等技術,各不同垃圾處理方式在技術可靠性、選址用地方式、適用條件、終產品、產生污染的程度、減容減量水平、資源利用率等方面存在差異。
垃圾焚燒處理方法工程占地面積小,有利于節約國土資源;其減量、減容化程度高,且垃圾處理徹底,二次污染均優于衛生填埋和高溫堆肥;余熱可產生蒸汽用于發電,資源利用率高,已成為國家重點支持的生活垃圾處理方式。
由于衛生填埋場的選址、建設周期較短,總投資和運行費用相對較低且我國生活垃圾具有含水量高、熱值低的特點,故衛生填埋仍是應用為普遍的方式也是垃圾的終處理方式。其他處理方式如垃圾焚燒、堆肥等,對垃圾減量化后,仍需要對殘留垃圾進行終填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