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土壤修復政策不斷出臺,尤其是土十條的出臺,開啟了“以立法促使監管趨嚴,帶動強制性市場以及專項資金支持土地市場”的局面。2017年作為政策大量落實的重要年度,土壤修復一系列政策也將不斷出臺,成為行業發展的重要制度“催化劑”。
自2006年以來,我國已逐漸認識到了土壤污染的嚴重性,相關政府部門逐漸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力度進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作,但未形成系統性的指導方案,直到2016年5月,國務院出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土十條”),開啟了“以立法促使監管趨嚴,帶動強制性市場以及專項資金支持土地市場”的局面。
2017年2月,國土部、發改委印發《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提出了“十三五”時期土地整治的目標任務:確保建成4億畝高標準農田,力爭建成6億畝,全國基本農田整治率達到60%;補充耕地2000萬畝,改造中低等耕地2億畝左右;整理農村建設用地600萬畝;改造開發600萬畝城鎮低效用地。
《規劃》還指出,建成4-6億畝高標準農田總投資0.72-1.08萬億;并且,如果全部實現規劃所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至少需要投入1.7萬億元。
節能減排,治理城鄉空氣、水體和垃圾污染,恢復生態和環境,每年影響的GDP增長率,視力度大小和程度的不同,經濟增長的損失會在0.5到1.5個百分點之間。反過來說,如果我們換一個思路,將治理和恢復當做產業發展,則會從GDP損失,轉變為新的GDP產出。
從造成污染和生態問題的方面看,有煤炭、煉焦、煉鋼、有色冶金、煤熱電、建材、玻璃、造紙、印染、農業種養殖諸行業的揚塵、污水、二氧化碳、有害氣體、垃圾農藥化肥殘留等排放。因此,這些產業需要進行壓縮、改造和監督保證其使用環保設施。一是通過能源結構的調整,建筑材料的替代,壓縮污染和排放較大行業的生產規模,一些產業或者將持續收縮,一些產業將被新的產業所替代;二是改造一些排放較嚴重的企業,通過技術進步、改造工藝、深加工和循環綜合利用,配套除塵、降害、節能、減排等裝置,加載排放監控物聯網等措施,還有社會監督、來減少排放,治理和修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