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法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稅污染物主要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有業內人士預計,環保稅一旦開征,規模將遠超現行排污費,年征收或達到500億元。這其中,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企業受影響最大。
從行業來看,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主要包括: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工,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等。水污染物排放企業包括:化工、造紙、醫藥、紡織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農副食品加工業、發酵和釀造、制革等。
綠色發展指數及其指標導向,對企業發展也有重大指導意義。中國綠色發展指數超越傳統的投資環境評價,為投資者全面衡量投資項目的收益提供了更高和更全面的視角。它鼓勵發展綠色產業,壯大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形成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的設計與綠色發展指數的測評,為綠色發展的制度創新和自然資源管理體制提供了有價值的基礎條件。它以真實可靠的統計數據和科學權威的統計調查為基礎,開展統計評價,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也承擔了促進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貫徹落實的參謀作用。
把反映民意的指標納入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的指標體系,是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強調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對于引導地方黨委和政府把綠色惠民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