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20環衛市場化報告》(2017年),E20將固廢產業鏈分為產生源、環衛鏈和處理端三個環節。其中,環衛鏈主要包括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收運、垃圾分類和垃圾回收利用等內容。
對于環衛鏈,E20進一步細分為路線、戶線和庫線三種傳統環衛的收運線路,其中,“路線”是指道路清掃,包括市政道路和水面(主要在南方地區);“戶線”是指小區及部分單位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庫線”是指產生特殊運營單位的垃圾,如醫療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等,由處置單位直接負責收運或向社會類運輸單位進行購買的一種收運方式。
傳統環衛當中,“路線”和“戶線”是主要類型,且其服務內容在不斷橫向外延拓展中,如前者在某些項目中增加了管道疏通、公廁保潔、景觀亮化、路等維護、市政綠化等內容;后者增加了垃圾分類、再生資源利用等內容。在環衛鏈上的內容創新、模式創新,是環衛PPP項目設計及有效落地的重點。
從目前大多數環衛市場化項目來看,政府購買服務是主要模式。甚至有環衛企業明確表示,和PPP模式相比,更傾向于政府購買服務。但從實操的層面而言,實際上這類項目中包括對環衛設備方面的要求,甚至少數還包括垃圾中轉站或公共廁所的投資、建設、運營管理任務。
而《關于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財預〔2017〕87號)明確規定:“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確定的服務范圍實施政府購買服務,不得將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貨物,以及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建設工程作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币虼?,如果包括環衛設備、環衛設施及建筑工程的環衛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可能和87號文相沖突,企業方利益安全性有可能有合規性風險。
此外,我們注意到,不少環衛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協議長于3年,少數甚至達到10年。根據E20的數據統計,環衛項目中,合作期限在1-3年的項目數量占比為76%,長于10年的占11%,3-10年的占13%。但從87號文所規定的“政府購買服務所需資金應當在年度預算和中期財政規劃中據實足額安排”以及《國務院關于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的意見》(國發〔2015〕3號)規定的“中期財政規劃按照三年滾動方式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合作期在3年內更符合政策要求。因此,長于3年的環衛政府采購服務,其合規性及有效性也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