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污水處理廠主要采用活性污泥法及其衍生技術(包括氧化溝法、厭氧-缺氧-好氧法〈A2/O〉和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及MBR技術等,并沒有一個技術可以占據主導地位,不同的污染水質、標準要求以及環境、資金的限制使得各個污水處理技術都有其不同的應用。
城鎮污水技術提升領域主要有:一是污水處理后排放等級標準的提升,根據環保部與國家質檢總局于2012年12月聯合頒布的《國家污水排放標準》(GB18918-2002),自市政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污水分為3級6等出水標準,即一級(A、B)、二級(A、B)、三級(A、B),國內很多區域已逐漸要求現有及新建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達到一級A標。二是污泥處理,大量污泥未經穩定、焚燒等無害化處理而直接外運棄置,二次污染嚴重。
目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實現全覆蓋,但在廣大農村污水處理廠/站等設施缺少,同時缺乏農村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等配套體系,但未來仍具備較大的增長空間。
近年來城市內澇的頻繁發生,城市排水系統建設日益受到重視,而通過“海綿城市”的設計、建設理念和體系,將提升城市生態水平的同時,調節雨污的調節能力,是未來城市規劃和建設的重要方向。
目前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基本實現全覆蓋,但在廣大農村污水處理廠/站等設施缺少,同時缺乏農村污水處理排放標準等配套體系,但未來仍具備較大的增長空間。